董事长王爱军荣获第九届秦皇岛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重要指示精神和给“中国好人”重要回信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好人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2月6日下午,“崇德向善.礼遇模范”昌黎县文明办礼遇关怀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春座谈会在昌黎县市民中心举行。我公司董事长王爱军荣获九届秦皇岛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据了解,秦皇岛市2023年道德模范共设“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见义勇为”“敬业奉献”五个奖项,经组委会甄选评审,市文明委批准,董事长王爱军以“诚实守信、诚信经营”当选为第九届秦皇岛市道德模范。
作为企业新一代掌舵人,王爱军董事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把诚信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努力打造诚信品牌。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河北省诚信企业”、“企业信用等级AAA级”等多项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他注重培养员工的诚信意识,将诚信文化贯穿始终,以领导带动员工,以党员带动群众,全面提升员工整体素质。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在王爱军的带领下,宏兴钢铁将继续大力推进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用诚信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用行动树立行业的诚信形象。